【宣導】教師及學生之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假權益宣導
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第6條規定,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由原住民依其族別歲時祭儀擇定3日放假。另依原民會公告事項,係由原住民依其本人、配偶或直系血親尊親屬之所屬民族之歲時祭儀申請3日放假,3日之歲時祭儀得分次或連續申請,例假日前後視為連續。
詳細內容可參閱附件(懶人包QA)或網站
https://www.cip.gov.tw/zh-tw/news/data-list/0991B05985DBFF77/index.html?cumid=0991B05985DBFF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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