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勞動部函修正「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名稱並修正為「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業經該部於113年1月17日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 新北市立大觀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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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勞動部函修正「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名稱並修正為「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業經該部於113年1月17日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依據新北市政府113年1月25日新北府人考字第1130173404號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年1月23日總處培字第11330212942號書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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