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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北市114學年度寒假【閩南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教學能力認證研習簡章

  • 報名資格(符合以下其中之一):
    • 通過教育部或成功大學辦理臺灣台語/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含中高級)者。
    • 本市持有閩南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而仍有意願進修者。
    • 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公立幼稚園)退休教師,持有99年起教育部辦理之臺灣台語/閩南語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含中高級)證書者。
    • 其他縣市人員,符合上列參加資格者。
  • 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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