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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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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第十一屆新住民舞蹈比賽

一、辦理目的:為使新住民及其子女發揮其語言及多元文化的優勢,進而提升國人對新住民母國文化了解,教育部自105年起辦理旨揭舞蹈比賽,希冀藉由前開舞蹈比賽推動多元文化融合與交流,並成為嶄新藝文平臺。

二、比賽相關訊息如下:

    (一)報名時間:115年2月23日(星期一)起至115年3月31日(星期二)止。

    (二)參賽資格: 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合法居留證之新住民。 報名團隊中新住民身分者須至少達3分之1,報名團隊僅1人者,須為新住民;2人者須至少1名為新住民身分。

    (三)北區初賽日期:115年4月26日(星期日)。

    (四)比賽辦法: 舞蹈類型:以新住民母國民族舞蹈為主。 參賽者須自備服裝、舞具、音樂。 演出時間(含進退場): A組(1至3人):以 3至5分鐘為限。 B組(4至20人):以 5至7分鐘為限。 初賽每區各組別評選為「優等」之隊伍將晉級全區決賽。

三、未盡事宜請參閱旨揭比賽辦法,若有任何疑問,請洽承辦窗口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戲劇學系陳小姐,電話:(02)22722181分機2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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