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apps帳號--[教職員生]離校前請自行備份雲端資料
【主旨】
檢附雲端網域服務管理原則1份,請貴校納入離校手續流程,教職員生辦理離校手續前,需自行備份雲端資料,請查照。
【說明】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7月1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092687A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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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跨教育階段教育帳號存取權說明如下:
- 本市所提供之教育帳號下之相關服務,核心關鍵為「是否有校務行政帳號之存取權」,即教職員生資料之移入或移出。
- 轉學生及跨教育階段之學生在本市升學,學生無學籍前的空窗期(例如國小端註冊組將學生異動出,國中端尚未接收學生或未完成班級配置),學生將會完全無法存取自己的校務帳號,亦不能使用帳號提供之相關服務(含親師生平臺登入、Google Workspace、Microsoft 365等)。
- 相關雲端資料請於離校前自行備份,並建議勿使用本市教育帳號綁定任何應用程式。各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異動時程,依該階段學籍管理辦法辦理。
- 旨揭附件亦可於 本市資訊業務入口網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