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觀國中115學年度志工隊長選舉公告
115學年度志工隊長選舉公告
一、隊長任期:一任二年,得連選連任一次為限。
二、參選人:以個人為一登記參選單位。須符合已經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授證並領有志
願服務紀錄冊之志工隊員,以登記參選方式辦理
三、選舉日期:115學年度會員大會(開會日期:115年10月20日9:00)。
四、選舉流程:
1、公告選舉辦法:選舉辦法在校方網站及親職中心公佈欄公告一週(115.9.21-
115.9.28)
2、登記參選:選舉辦法公告一週後,隊長選舉參選人得於一週內(115.9.29-115.10.6)
向選舉承辦單位(總務處文書組)辦理登記參選,審核通過後,准予
正式登記參選之。
3、號次抽籤:如有二名以上之參選人登記參選,則於登記參選截止日後第一日
(115.10.7)上午十時,於總務處進行參選人組號次抽籤(未派代表到場之參選人,由選舉承辦單位代行抽籤,且對其結果不得提出異議)。
4、印發選票:參選人號次抽籤後,執行選票印製工作。
5、選舉投、開票作業:設領票人員,辦理核對及領取選票事宜,唱票人員,記票人
員另設監票人員。
6、選舉結果之認定:選舉結果以有效票最高票之候選人為志工隊下一任之新任隊長
當選人;選舉結果,有效得票數達投票數四分之一之參選人為副隊長當選人,經總務處審核確定無誤後生效並公告之。
7、如隊長選舉辦法公告一週後,無參選人登記參選,則召開志工隊幹部臨時會。由
幹部會議票選其中一名符合隊長參選資格之副組長級以上幹部擔任下一任之新任隊長;副隊長人選,則由新任隊長依據【志工隊長選舉辦法】中之副隊長資格,遴選幹部或隊員擔任,結果報總務處審核確定無誤後生效並公告之。
一、隊長任期:一任二年,得連選連任一次為限。
二、參選人:以個人為一登記參選單位。須符合已經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授證並領有志
願服務紀錄冊之志工隊員,以登記參選方式辦理
三、選舉日期:115學年度會員大會(開會日期:115年10月20日9:00)。
四、選舉流程:
1、公告選舉辦法:選舉辦法在校方網站及親職中心公佈欄公告一週(115.9.21-
115.9.28)
2、登記參選:選舉辦法公告一週後,隊長選舉參選人得於一週內(115.9.29-115.10.6)
向選舉承辦單位(總務處文書組)辦理登記參選,審核通過後,准予
正式登記參選之。
3、號次抽籤:如有二名以上之參選人登記參選,則於登記參選截止日後第一日
(115.10.7)上午十時,於總務處進行參選人組號次抽籤(未派代表到場之參選人,由選舉承辦單位代行抽籤,且對其結果不得提出異議)。
4、印發選票:參選人號次抽籤後,執行選票印製工作。
5、選舉投、開票作業:設領票人員,辦理核對及領取選票事宜,唱票人員,記票人
員另設監票人員。
6、選舉結果之認定:選舉結果以有效票最高票之候選人為志工隊下一任之新任隊長
當選人;選舉結果,有效得票數達投票數四分之一之參選人為副隊長當選人,經總務處審核確定無誤後生效並公告之。
7、如隊長選舉辦法公告一週後,無參選人登記參選,則召開志工隊幹部臨時會。由
幹部會議票選其中一名符合隊長參選資格之副組長級以上幹部擔任下一任之新任隊長;副隊長人選,則由新任隊長依據【志工隊長選舉辦法】中之副隊長資格,遴選幹部或隊員擔任,結果報總務處審核確定無誤後生效並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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