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規定】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升溫,各校(園)校外教學及戶外教育活動請依規定辦理。 - 新北市立大觀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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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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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規定】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升溫,各校(園)校外教學及戶外教育活動請依規定辦理。

【防疫規定】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升溫,各校(園)校外教學及戶外教育活動請依規定辦理。
一、各校(園)校外教學及戶外教育活動仍請依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10月1日新北教特字第1101849683號函(諒達)頒「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各級學校落實防疫校外教學辦理指引」辦理。
二、學校辦理校外教學(含戶外教育)出發前,倘所規劃路線或地點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公布確診者足跡,應立即停止前往;倘校外教學(含戶外教育)辦理完畢後發現行程或地點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公布確診者足跡,請立即進行校安通報並向駐區督學回報,且應要求所有參與者自我健康監測14日,若期間發生相關症狀就醫時應主動說明旅遊史。
三、另因應近期疫情升溫,有關各校各班於111年1月31日前辦理因教學或課程所需戶外教育活動,如屬自辦未有契約限制或於現行契約範圍內可調整者,建議延後或停辦,俟疫情趨緩後再行研議辦理事宜,以維護師生健康安全。
四、請給予家長選擇參與的空間並妥處退費事宜;因疫情顧慮若有需請假不參加校外教學的學生,學校應妥為安排在校課務學習。
五、因應未來疫情可能發展變化,後續辦理仍應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指示持續滾動修正辦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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